保卫部(处)是学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的,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构。下设综合科、政保科、消防科、治安科四个科室。主要负责校内安全保卫、交通、消防、户籍管理和政治保卫工作。作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保卫部(处)是学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的,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构。下设综合科、政保科、消防科、治安科四个科室。主要负责校内安全保卫、交通、消防、户籍管理和政治保卫工作。作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,我们将坚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的方针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依据,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己任,秉承安全第一、师生至上的理念,积极构建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协调发展的机制,认真履行管理、监督、服务职能,紧紧依靠全校师生,努力营造安全、有序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保卫部(处)是学校政治、治安保卫工作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:
一、认真执行党的有关政策、国家有关法律及地方的有关法规,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工作方针,维护学校稳定,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二、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意识。
三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家安全宣传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;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;协助国家安全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四、指导、督促、协调各单位做好综合治理工作,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,预防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的发生;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内部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,及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。
五、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,协助外事部门做好外籍专家的管理工作以及重要领导、贵宾来校视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。
八、负责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工作,随时掌握校园重点人口、流动人口情况。
九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,及时查处传播散布有害信息的行为。
十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